澄江县纪委监委紧扣职责定位,聚焦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紧围绕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移交反馈问题,及时受理、优先处置,以督察问责促问题整改、促责任落实。今年以来,澄江县共收到并办结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8件,问责党员干部12人、镇人民政府3家、县直单位2家。被问责单位及个人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已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并抓紧督促落实。
压实生态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各镇(街道)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持续压实各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的方案》,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环保追责工作,对责任追究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流程提出具体要求。
强化线索处置,凝聚监督合力。对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线索统一受理、归口管理,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干管权限分类规范处置,对分流转办的问题线索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强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管、案审、执纪审查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对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分析研判,从严从快查处,及时上报责任追究情况,积极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严肃责任追究,形成监督震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云南省实施细则,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紧盯生态环保问题产生的关键点、生态环保问题属地管理责任,倒查在属地监管过程中各镇(街道)党(工)委履行职责中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强化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从严管理,科学决策,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形成生态环保监管无死角,全县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倒追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是为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的坚强纪律保障。”澄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县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切实改进作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切实做好“回头看”各项工作。(林子煊 李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