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抓好纪律处分执行 维护党纪法规权威

发布时间:2018-11-18 08:10:01   来源:昭通市纪委

纪律处分执行是否到位,不仅检验着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同时也体现着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维护党纪法规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近年来,绥江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抓好处分决定的执行作为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担当,自觉践行党的纪律部队的职责使命,坚决维护党纪国法权威。

按时按量送达处分决定。处分决定作出后,根据受处分人员身份和处分类别,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将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人、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以便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执行好处分决定。

加大工作沟通协调力度。始终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办理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同时,每年均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跟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为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案件审理部门定期与组织、人事部门对接,认真核对受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同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受处分人员“带病提拔”和评先评优。

抓实全覆盖教育回访。始终坚持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密切关注在处分期内每一位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开展教育回访工作,积极帮助受处分人员知错改错,放下包袱继续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贡献。今年以来,先后完成了对73名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实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率达到100%。(康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