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行之有效的举措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打赢这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反映,着力发现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突出的部门、乡镇和村组,有针对性的开展巡察,拓展线索来源。
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之间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重要案件同步办理、重大案件会商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做到快速移交、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对摸排的信息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升信息线索质量。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形成有力震慑。
该县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及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瞄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机制弊端等问题,督促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或专项整治,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件1人,通过巡察发现1件5人,已转司法机关依法处置。(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