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8-11-17 08:15:12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永德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不断呈现出政治生态清明、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坚定不移抓政治建设。修定完善《中共永德县委工作规则》,推行“三个恒定”学习制度,制定出台县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党组(党委)工作汇报规定和每季度分别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汇报等系列制度,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履行职能,营造群策群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定不移抓思想建设。在县委常委会的示范带动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实行“三个恒定”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好“读书会”“干部夜校中心校”等学习制度,有效促进全县“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到边、到底、到心。组建宣讲团、宣讲小分队,进机关、进农村、进千家万户开展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累计开展学习80场3073人次、组织宣讲250场18030人次。

坚定不移抓作风建设。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手段,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深化作风整治。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从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坚定不移抓纪律建设。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听取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汇报机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腐败案件,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县委常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圆满完成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高压态势。(熊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