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纪委监委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坚持用党纪尺子衡量,严把纪律审查关口,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精细管理,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办案水平。1至10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2件,结案42件,给予党纪处分55人,政务处分4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3人。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坚持把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摆在重要位置,依托“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活动载体,通过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讲课,组织专题辅导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针对性学习培训;购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常用法规实用全书》《纪检监察办案程序规定》等常用党纪法规文本发放到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并督促自学;开展监察法实际运用专题辅导、新修订《条例》解读研讨、《宪法》知识考试等活动,持续夯实理论学习基础。针对新招录公务员以及新进军队转业干部业务不熟的情况,建立“传帮带”工作机制,通过结成新旧帮扶对子,帮助新人及时转换角色,快速掌握业务技能,融入纪检监察工作。
精准定性量纪。坚持实事求是,惩处和教育相结合,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主集中制等办案基本要求,以事实证据为依据,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对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主观原因、造成后果等错误发展全过程进行重点审理;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认定。根据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合理运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分情节,恰当给予违纪人员纪律处分,既做到违纪必究、严肃处理,又严禁惩办主义,确保案件定性量纪的精准合理。
强化回访教育。督促落实案发单位严格执行纪律处分决定,防止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成为“一纸空文”。注重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采用“上门”回访、委托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对被处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并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指导他们对党纪法规进行学习,帮助他们摆正姿态、重整旗鼓,激发立足本职岗位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勇气,让纪律处分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70人次,起到良好效果。(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