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楚雄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执纪审查工作重点,突出主责主业,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推进正风肃纪。
1至10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44件(次),从线索来源看,上级交办35件、信访举报38件、巡视巡察发现39件、监督检查发现2件、公检法机关移送1件、其他2件、审计发现15件、审查调查发现6件,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6件。
1至10月,共立案审查调查45件,涉及违纪行为22件,其他违法犯罪行为14件,职务违法犯罪13件。违纪行为中,违反政治纪律2件、违反工作纪律9件、违反群众纪律4件、违反廉洁纪律6件、违反生活纪律2件。
从受处分人员来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6人,政务处分16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8人,移送检察4人,刑事处理15人。党纪处分中,警告15人,严重警告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3人;政务处分中,警告5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降级3人,撤职1人,开除5人。
1至10月,使用监察调查措施8项515人(次)。其中,谈话192人(次),讯问9人(次),询问30人(次),查询162人(次),调取109人(次),扣押9人(次),搜查1人(次),留置3人(次)。
1至10月,实践“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5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1(次),占70%;第二种形态27人(次),占17%;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3%;第四种形态15人(次),占10%。(杨蕾 杨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