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钦县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培训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培训。着重学习了德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打击的18类违法犯罪行为、如何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概念以及对“村霸”的7种界定等相关内容。
2018年至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集中专项斗争表明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只有形成藏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决战脱贫攻坚、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彻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全体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扫黑除恶对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德钦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要求。(林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