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经批准,可以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公职人员到企业调研,必要时可以接受企业安排的工作餐,但应遵守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不得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并按公务接待标准缴纳伙食费;公职人员协助企业到外地申报项目、开展推介活动等,经批准可以参加企业统一安排的出行、宴请,应避免产生高档消费,并按公务出差标准结清差旅费用……”这是德宏州委、州纪委监委给出公职人员主动服务企业的“规范路径”。
为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精神,加大力度整治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该州出台了《德宏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开列正面清单、倡导主动服务,开列负面清单、划出红色界线,敦促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与企业家进行接触交往,做到联系服务零距离、正常交往有尺度。
在给出主动服务企业“规范路径”的同时,德宏州也划出“红色底线”,比如,公职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介绍购买玉石、红木家具贵重商品时收取回扣;公职人员不准将个人房产、资产租赁给服务对象企业,或与服务对象企业有任何财务、经营上的往来等等。
同时,大规模开展部门作风评议,倒逼干部不敢懒政,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力。德宏州委出台《德宏州激励履职担当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暂行)》,让人民群众监督、评议机关作风,以外部监督促进内部治理,全面提升机关服务效能。社会评议结果与干部任用和奖惩挂钩,在年度社会评议中测评分值排前10位的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予以奖励;对第一次、连续两次、连续三次出现年度社会评议分值排名靠后5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约谈、书面说明,问责、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今年以来,全州已组织全州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等对5个县市党委政府、22个州直党群部门、55个州直政府部门、20个中央、省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效能评议。
“服务高速公路建设,出现未批先建错误,州纪委监委对公路局下属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畹町路安砂石厂法人等3名责任人给予容错免责保护;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企业落户,出现审批失误,瑞丽市纪委监委对市行政审批局2名责任人给予容错免责保护。”全州各级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想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瑞丽市率先制定出台了《瑞丽市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教育引导、澄清保护和容错免责机制,已先后为18名党员干部和8个部门启动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尽责。
“‘亲’而有度,‘清’而无忧。近年来,‘亲’‘清’的理念深入人心,政商交往有原则、有底线、有尺度,吃拿卡要少了、跑冒滴漏罕见了,营商环境更好了,我们办企业的信心更足、热情更高了!”德宏州后谷咖啡有限公司总经理深有感触地说道。(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