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存在问题,我镇从5个方面采取12条措施来抓好落实,并成立综合督查组定期检查,确保整改有成效……”近日,芒市纪委监委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芒市镇、遮放镇、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考核为不合格的市民政局和市防震减灾局共7家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为做好此次复查验收工作,市纪委监委制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整改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复查验收时间、方式、内容,细化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据悉,本次检查采取统一集中复查验收方式,坚持“全、严、细、实”的原则,通过“听、看、查”,聚焦“六个方面”主要内容,对照党纪法规,中央、省、州、市重大决策部署、考核反馈的问题等找不足,重点检查各乡镇、各单位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方案是否明确整改落实主体、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是否召开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建章立制,并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落实做好市委、市纪委全会部署的关键。通过严格验收,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以此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芒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陆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