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在机构改革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8-11-13 07:49:43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昭通市纪委印发《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政机构改革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对机构改革工作提出明确纪律要求,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强化职责定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牢牢抓住党政机构改革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党组(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确保机构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监督发现机构改革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严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整合监督力量。全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列为重点抽查内容。各县(市、区)纪委对本地党政机构改革情况的监督工作全面负责,市纪委各纪检监察监督部门负责对联系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机构改革主体责任,落实改革任务情况进行常规监督。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对驻在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执行纪律情况的常规监督。

严肃追责问责。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强化督办;对需要启动问责核查和立案审查调查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将从严从快调查处理。同时,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对监督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报告、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为全市党政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