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前三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9人

发布时间:2018-11-12 07:49:47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云龙县纪委监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管住“绝大多数”,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关口前移狠抓教育,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分管领导“首谈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的主体责任。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认真贯彻下级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把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干部的重要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抓早抓小,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

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派驻监督的“利剑”和“探头”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构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的联动联查监督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的、监督执纪中掌握的党员和监察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措施实施预警式监督提醒。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案件线索通报和移交制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坚持在实践中锤炼党性,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在各类重点工作推进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转换情形,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零容忍,集中力量一查到底,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效果,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前三季度,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99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59人、第二种形态35人、第三形态2人、第四形态3人,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依法采取留置措施2人。(黄雪梅  吴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