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健全完善《临沧市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等制度措施,不断扎紧制度建设的篱笆;双江县纪委监委印发《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将整治违规操办宴席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重要内容;耿马县签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8年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承诺书》195份,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和防范。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苗头,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严格开展执纪监督,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作风整治持续性不强、着力点不多等问题,狠抓专项整治,推动纪律作风立起来、严起来,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与此同时,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聚焦“四风”问题新面孔新动向,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查快处。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处理38人。
此外,依托“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的举报渠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受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肃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赵国成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