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系统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在一起,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开展督导检查、专项巡察,确保中央和省委、州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强化工作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州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协作配合、线索摸排、宣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督查,着力发现和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各县市纪委制定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把基层“拍蝇”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对辖区开展督导检查。
强化专项巡察,助推扫黑除恶。该州、县市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巡察重点内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着力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等突出问题,重点收集群众身边党员干部参与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通过充分发挥巡察的“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有效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落实。截至目前,州县市共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次,两级党委共开展专项巡察5轮。(姜大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