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能职责,着力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同高效的权力监督格局,依纪依法审查违纪违法案件,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责任制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每年主动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宣讲、网络测试和竞赛活动,推动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创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9个、市级示范点53个。
强力反腐保持震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惩防并举,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79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466件,立案审查17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0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0人,乡科级干部376人;移送司法机关189人。
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积极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工作,成立群众诉求中心784个,累计受理群众诉求28万余件,办结率99.96%,满意率99.99%。制定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全市675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有651人由党总支纪检委员兼任,促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职。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严肃查处发生在脱贫攻坚、民生资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282个问题,查处334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查处671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通报了37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监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圆满完成市县(区)两级监察委组建挂牌工作,同步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市县两级纪委共派驻机构138个,市县(区)党委组建巡察组46个。推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市县区两级127个派驻机构全部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向市县区两级11个派出纪工委、12家市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74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建立廉情监督员制度。
突出政治责任擦亮巡察利剑。建立市、县(区)党委巡察制度,运用“1+N”巡察方式破解监督难题,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联动巡察等。严肃认真抓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玉溪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整治说情打招呼、违规破格提拔等不正之风。市委常委会和全市各级党组织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对照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30项问题,全面推进89项整改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规范津贴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出125人挂靠资质证书,26人违规取酬共96.3万元。全面清理公务活动中涉及赠送收受烟酒茶玉等问题,合计金额242.7万元。(施卫碧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