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暨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责任制度(试行)》《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8个制度。
会议指出,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只有在各项制度不断健全的基础上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充分认识到强化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采取系列有效举措,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构建昭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的制度一经形成,就必须严格执行,坚决反对一切制度空转现象。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要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将各项制度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制度应有效应。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勇于面对挑战和困难,深刻剖析工作短板,寻找突破口,用切实管用的制度来填补工作上的缺口。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行,理直气壮开展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树好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助力全市决胜脱贫攻坚。
据悉,今年以来,昭通市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在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昭通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规范》《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20余项工作制度,各县区纪委监委也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相应出台各种工作办法、规定及实施方案等,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正在朝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迈进。(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