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清理整治违规发放报酬行为 处理47人

发布时间:2018-11-08 07:53:35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墨江县纪委监委坚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认真组织清理整治违规发放和领取各类评审报酬、乱发津贴补贴行为,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不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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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县财政、审计、扶贫、规划等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项目评审、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行为,及时纠正错误,督促干部职工按照《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对2016年1月份以来违规发放项目评审报酬、乱发津贴补贴情况进行自查。通过自检自查,6个乡(镇)和部门(单位)的47名干部职工主动上缴国库违规资金22.5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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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规定》和《办法》规定进行清理整治,把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纳入范围,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巡察监督和接受群众举报,发现2个乡(镇)和4个部门(单位)存在违规发放项目评审报酬、乱发津贴补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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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作风纪律红线,坚决处理违规发放各类项目评审报酬、乱发津贴补贴或福利行为。1至10月,约谈函询2个单位25人,提醒谈话4个单位22人;通报曝光4个单位20人。

“整治后,在2018年10月30日前自查自纠违规发放领取各类评审报酬、津贴补贴为‘零’的单位及个人,如果在今后监督检查、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再发现,将从重或加重处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强调。(何明贵  张红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