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纪委监委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查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保护伞”问题。
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把扫黑除恶纳入巡察内容,坚持涉黑涉恶线索一事一查、一查到底、专案办理。重点治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保护伞”问题,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职责以及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和反馈,形成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县纪委监委广泛张贴巡察公告,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充分利用LED屏、网站、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走村访户和开展问题线索大清查、大起底,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用好问责利器,把扫黑除恶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督促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对发现黑恶势力涉及“保护伞”问题,相关单位部门没有及时报告,或存在故意隐瞒、徇私包庇等行为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对部门及党员干部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