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法法衔接、纪法贯通,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持续畅通举报渠道,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迪庆州始终坚持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开展对联系地区(单位)州管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分流的线索,建立台账、全程跟踪、定期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防止久办不结、失管失控。通过加强督促办理,对承办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加强指导,统一处置标准,推动线索处置形成一盘棋。
据统计,1至10月,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41件,同比增长33%;立案35件39人,对3人进行留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12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16人。(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