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挺纪在前,立足抓早抓小,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立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定位,以‘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为职责使命和工作目标,准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坚持教育和高压惩治双管齐下。通过到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干部廉政培训、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底线”“红线”意识,充分依托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迪庆日报、迪庆电视台等媒体渠道,在重要节点及时向党员干部推送廉洁提醒短信,持续强化和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使命担当,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10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41件,同比增长33%;立案35件39人;对3人进行留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12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16人。
据统计,1至10月,全州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5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2人次,占比74.2%;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比15.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0人次,占比6.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比3.3%。(郑斌 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