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8-11-06 11:00:40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坚持自我加压、刀刃向内,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坚持把苦练“内功”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强身壮骨”的重要抓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监察法、《条例》等党纪法规;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纪委监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市纪委监委举办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党风廉政宣传等各类专题业务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的理念,市纪委监委印发《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试行)》,从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10个方面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委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制度,全面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把执纪执法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护短遮丑,严防“灯下黑”。

始终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把抓早抓小贯彻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市、县两级定期召开委机关干部大会,及时对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市纪委监委为机关199名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坚持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干部廉政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凤庆县组织县、乡两级89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集中接受警示教育。通过一系列举措,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自身职责使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类腐败问题和不良风气。

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家访和谈心谈话活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之余的生活圈、朋友圈和兴趣爱好情况,掌握家庭家风情况和困难需求等,把对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切实把“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贯彻落实到队伍建设中。(陈伟孝  茶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