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丽江公布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18-11-04 07:54:01   来源:丽江市纪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一督导组于10月29日进驻丽江市开展督导工作,并于30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动员汇报会。

动员汇报会指出,省委、省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高位推动,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深挖彻查,突出延伸打击,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涉黑案件办理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线索核查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案件分析研判还做得不够,综合治理还需进一步加强,深挖彻查“保护伞”还需进一步深入。

动员汇报会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主要目的就是要深入查找全省各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真实问题,全面准确了解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督导组要求,丽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这场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好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支持配合好督导工作,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要通过督导提升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形成强大合力,整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推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作风,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督导组工作要求,对照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期限、挂牌整改,精准打击、除恶务净,努力营造强大声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据悉,此次督导工作为期15天,第十一督导组于10月29日至11月12日进驻丽江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督导对象主要是丽江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斗争情况,并将延伸至重点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将采用受理举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线索核查、调研座谈、下沉督导、督导反馈等方式进行。

根据工作安排和督导职责,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一督导组在进驻丽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888-5133712、0888-5132134;邮政信箱:丽江市邮政专用邮箱001号;电子邮箱:ljsshb01@163.com,主要受理丽江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线索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