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至10月,该市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0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2人(次),第二种形态46人(次),第三种形态 12人(次),第四种形态 2人(次),红脸出汗成为执纪常态。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开展谈话42人(次)。谈话内容涉及政治纪律5人(次),组织纪律2人(次),廉洁纪律29人(次),群众纪律44(次),工作纪律35人(次),生活纪律8人(次),其他59人(次)。
1至10月,市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72件,立案49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0人,政务处分16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1至10月,已试用12项监察调查措施中的10项共765人(次)。其中,谈话215人(次),讯问42人(次),询问205人(次),查询130人(次),冻结1人(次)调取142人(次),扣押20人(次),勘验检查3人(次),鉴定1人(次),留置6人(次)。
(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