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落实主体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8-11-02 07:47:52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以来,元阳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主体责任体系,通过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督促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明确清晰责任理念。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在抓住“关键少数”上持续用力,努力做到带头讲政治,带头深学一步,带头做合格党员,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担当作为,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约谈、述职、督查、追责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齐心协力种好“责任田”。

构建严密责任体系。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全县82个单位党委(党组)对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层层分解内部责任,逐级逐人签订责任书,定期推进、定期报告,根据时间表逐项销号,确保责任落实脉络清楚、措施具体,让“关键少数”知责、对照履责、背书担责。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及责任清单事项,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民主评议等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账扣分、量化排队,倒逼责任落实。

用好用活“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方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努力在全县营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主动监督的良好氛围,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至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2人次,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筑牢拒腐防变堤坝。以县内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为鉴,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对照反思,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持续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提炼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探索完善改进作风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