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开展回访教育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8-11-01 07:48:47   来源:玉溪市纪委

“说实话,我真后悔犯下错误,受到处分后背上了‘有违纪污点,一辈子难以翻身’的包袱,总是抬不起头来,是县纪委监委的同志悉心疏导,让我从沮丧失望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日前,一名受到处分的党员对开展回访教育的元江县纪委监委干部如是说道。

为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巩固“病树”治理成效,元江县纪委监委对去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关注“生病”党员的“康复”情况,把教育延伸至党纪政务处分之后,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常态化跟踪管理,防止一处了之。坚持教育与关爱相结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组织关系,对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因人施策开展回访教育。通过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群众的意见,准确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并将回访工作与受理申诉案件、解除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结合进行。

深入交心谈心,打开受处分人员的心结。通过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逐个走访,面对面交心谈心,帮助受处分人员分析其所犯错误的主观原因,鼓励其树立信心,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并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重点关心关注,使其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加强帮扶帮带,确保每一名受处分人员思想不掉队、工作不落伍。

强化治本功能,筑牢思想防线。回访过程中,通过严格要求回访对象全面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并对一些容易疏忽遗漏的党纪党规掌握情况进行抽查,促使回访对象反复强化学,学深悟透,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切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治本,有效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