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前三季度受理线索156件立案49件50人

发布时间:2018-10-25 07:44:30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云龙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1至9月份,全县受理问题线索156件,给予立案审查调查49件50人,其中党纪立案审查37件38人,政务立案调查6件6人,党纪政务双立案6件6人。

以学为纲,提升业务技能。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等制度机制,多措并举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监督管理规范化,通过“每周一课”、交流轮岗、“以干代训”等方式倒逼纪检监察干部更新知识,提升执纪执法能力。落实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挂钩联系乡镇纪委及纪检监察室联系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不断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动态指导,提升基层监督执纪工作水平。1至9月份,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62件,立案19件19人;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24件,立案3件4人。

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作用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统筹多方力量构建共同参与、各司其职、步调一致的脱贫攻坚联合督查机制,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招投标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问题,将监督“一竿子插到底”,采取提级办理方式直查直办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至9月份,全县扶贫领域立案28件28人,违反招投标法立案5件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2件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立案2件3人,并对2名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干部采取留置措施。

精准执纪,严把案件质量。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执纪观念慎用第四种形态,由抓大放小转向抓早抓小、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并依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量体裁衣”,做到精准执纪执法,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扎实提升审查调查实效。同时,集中精力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把惩治“蝇贪”同基层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长新乡原党政主要领导3人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坚决用第四种形态托底持续震慑。(黄雪梅 吴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