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标本兼治 巩固提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发布时间:2018-10-24 07:45:51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耿马县坚持查处震慑、制度约束和纪律教育“三管齐心”,不断筑牢“不敢腐”的堤坝、扎密“不能腐”的笼子、营造“不想腐”的氛围,持续巩固提升全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严厉查处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紧盯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民生资金以及重点资源领域重要环节,突出“三类重点人”,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截至目前,受理信访举报95件,处置问题线索54件,立案27件33人,结案22件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使用谈话、查询、扣押等各项调查措施511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70人。

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依规依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修订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耿马党员干部“八严禁”》等制度措施;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县纪委县监委议事规则(试行)》《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把监督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动态更新公职人员履职尽责问题线索台账31条,办结12条。

强化纪律教育。围绕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目标,着力推进纪律教育,引领全社会崇廉、倡廉、促廉。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县掀起学党章、学宪法、学监察法和党纪处分条例热潮,让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廉政专题宣讲78场3000余名党员干部受教育,组织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考”3批35人,在重要时间节点累计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7000余条、廉政书信2万余封。转发中央、省、市有关通报11期,曝光通报县内典型问题案例12批12起。

通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年接着一年整治,经常抓、抓经常,全县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整体向上向善转变。(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