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州党委担当作为要求,实施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红黑榜”制度,着力在全县形成主动担当、齐心协力、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局面。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武定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红黑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明确考核范围。把党的建设、21个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指挥部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被上级通报批评或约谈事项、县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共5项作为上“红黑榜”内容,把11个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作为上“红黑榜”对象。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对象,做到目标明、责任清,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取得成效。
严格考核程序。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推进,核实工作成效,每年年底前确定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排名前1位、末1位的单位,单项工作确定在全州排名前3位、末3位的单位,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应给予通报表扬或批评的意见,经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红黑榜”实施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武定督查》、武定县正科干部微信群、县委政府办公楼大厅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进行通报,不折不扣抓好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
注重结果运用。注重上榜结果的运用,上“红榜”的单位在全县综合绩效考评总分中一次加1分,上“黑榜”的单位在全县综合绩效考评总分中一次扣1分,一年内同一项工作连续2次上“黑榜”或累计3次上“黑榜”的单位,在全县综合绩效考评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当年符合晋升职级的干部延期1年,已晋升职级的取消待遇1年。通过“红黑榜”制度的实施,把上榜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挂钩,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和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在全县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章文春 张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