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姚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坚决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亮剑,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健全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对标对表中央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迅速跟进,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政法机关“无缝衔接”,及时互通有无、数据共享,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齐抓共管、多方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时,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营造氛围,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作用,大张旗鼓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上下营造惩恶扬善的浓厚氛围。抓住信访主渠道这个“牛鼻子”,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广场、车站、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和乡镇、村、组粘贴公告、标语,公布举报方式。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以线索来源为导向,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深挖问题线索,发挥巡察“利剑”、派驻“探头”作用,运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广收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处置。
加强督导,层层落实落细责任。县纪委监委专门派出5个督查组,深入全县各相关部门和12个乡镇进行实地走访督查,通过座谈了解、查看台账、询问、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加强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力度,督促“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加强对存在问题的督导研判,及时提供针对性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推进。
严厉问责,用好通报曝光利器。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震慑,让违纪违法者受到严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尹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