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福贡县纪委开展了私设“小金库”、“吃空饷”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3起,涉及1个乡(镇)、1个县直部门和1个中小学校,处理3人。
“2018年3月8日,福贡县匹河怒族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桑永华因私设‘小金库’,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随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向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宣布完处分决定,党员干部之间相互讨论,有的眉头紧锁陷入了沉思。这是在福贡县匹河怒族乡宣布处分决定现场的一幕。
今年以来,福贡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好案件审查的“后半篇文章”,用活处分决定这个“活教材”,将处分决定宣布环节升级为警示教育现场,到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将处分决定书从“一张纸”,变成了“一堂课”。
“以前对领导干部处分降职都是在新闻上看到的,总觉得离自己很远。现在看到身边熟悉的人,我们的乡长现身说法,对自己触动太大了,纪律的高压线真的碰不得。”福贡县匹河怒族乡人民政府一名党员干部在听完处分决定后感慨地说道。
近年来,在中央三令五申,福贡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快处的高压态势下,“小金库”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像桑永华这样的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为了所谓的“方便开展工作”“为大家增加点福利”等目的而放弃原则。“小金库”禁而未绝,与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和制度执行不到位有关。
为了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福贡县要求各级各部门针对“小金库”问题再次进行自查,特别是查纠“一把手”不能直接分管财务规定的执行情况。并结合实际细化公示公开制度,特别是乡镇一级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类财政资金、扶贫资金,包括乡镇基本支出经费、乡镇扶贫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县乡纪委严格督促制度执行,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搞形式主义的严肃追责问责。
为充分运用身边案例教育警示身边人,近期,福贡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干部职工发放了州纪委监委编制的《违反“六大纪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1280本,其中也罗列了题为“好心”的“小金库”的桑永华违纪案和近年来福贡县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3000余名县乡村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系列片《激浊扬清》《斩断“黑手”》《权力的迷途》,把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情中能公开的细节一律公开,不回避现实、不淡化情节,场景再现,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身边人、身边事更能打动教育对象,让党员干部看到违纪和腐败离我们并不遥远,抵制腐败也不只是别人的事,党员同志必须要树立人人是环境、个个是生态的政治自觉,才能共同构建好我们县的政治生态。”福贡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表示,正风反腐,只有行动派、没有旁观者。党员干部只有先把自己摆进去,才会从自己做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