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前9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8人次

发布时间:2018-10-20 08:08:21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镇雄县纪委监委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1至9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53人次,占比54.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35人次,占比35.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5人次,占比5.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5人次,占比5.1%。

抓早抓小,体现严管厚爱。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手段,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大祸。

严查快处,保持高压态势。牢牢抓住“三个时间节点”和“三类重点人”这个关键,聚焦扶贫和民生领域,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强农惠农、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全面监督,净化政治生态。积极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多种方式,充分掌握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政治生态;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净化地方政治生态。(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