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弥渡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动真格、出实招,坚决扫除黑恶势力,打掉“保护伞”,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组织领导,聚焦重点出“重拳”。弥渡县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弥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等内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着重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高利贷等涉黑涉恶类案件,以“铲乡霸、除村恶”为抓手,进一步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暴力把持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扰乱农村治安秩序的“黑村官”“乡霸”“村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畅通举报渠道,齐抓共管聚“合力”。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在各乡镇、村(社区)、超市、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粘贴通告1000余份,通过弥渡电视台、微弥渡、弥渡手机报、弥渡警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及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县委巡察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点,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了解村(社区)党员干部是否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凝聚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排查问题线索,全力以赴扫“黑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近年来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梳理,确保不留死角。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恶等情况进行前期排查,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涉黑涉恶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惩处黑恶势力,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截止9月,弥渡县侦办了州公安局指定管辖的“1·15”专案,打掉了以邓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独立侦办了辖区内曹某某为首,姚某、杨某某为首和张某某、张某为首的3个涉恶团伙违法犯罪案件。(闫云春 郭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