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1至9月立案审查46件处分32人

发布时间:2018-10-19 07:51:54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大姚县纪委监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1至9月共立党纪政务案件46件,处分32人。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托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在县、乡、村、组四级设立群众诉求中心及群众诉求窗口,让群众在家附近就能反映问题。全面畅通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在门户网站设置检举举报窗口,链接全省12388网络举报平台,并将12个乡镇、19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检举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进行全登记,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群众诉求渠道,切实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聚焦扶贫领域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截留私分、贪污挪用、雁过拔毛、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线索,加强线索管理,准确灵活运用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坚持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90件次,其中,拟立案14件次,初核65件,谈话函询11件次。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围绕今年“四个年”和“十个一”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快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让纪律“带电”,制度“长牙”。

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抓实干部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确保党内监督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盲区。1至9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8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55人次,占67.1%;第二中形态处置14人次,占17.1%;第三种形态处置7人次,占8.5%;第四种形态处置6人次,占7.3%。(尹久福  普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