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委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紧扣“三严”抓实纪律监督,着力构建不敢腐的震慑。
“严”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充实巡察力量,配备5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一个专职组长和巡察专员,建立健全巡察人才库。探索开展“巡察+审计”模式,采取委托第三方审计的方式,巡审结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十三届县委共开展6轮常规巡察和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29个县直单位和2个乡镇开展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99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67条,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26条,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3件28人,除1件暂缓初核外,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以县委书记上廉政党课的方式,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认真配合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在该县开展工作。
“严”审查,盯紧“关键少数”。实行纪律审查分级负责制,重点案件县纪委办,一般案件分级办,并将部分案件线索委托给乡镇纪委和县派驻纪检组,既减轻了县纪委压力,又使乡镇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得到锻炼提高。对本辖区内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排查,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归类汇总,建立台账,逐一进行分解,形成“一个信访突出问题一个领导包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巡察、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作用,积极探索纪法衔接,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办案制度,县纪委监委积极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案件移送等方面通力合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2件,立案31件50人。
“严”问责,激发真担当。“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要用问责把责任传导下去,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如是要求。今年以来,该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该县在问责时重点突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突出领导干部的党内职务和职责,激发其履职尽责的责任担当。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存在作风不实、不守规矩等问题的3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