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1至9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2人次

发布时间:2018-10-17 07:49:10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大姚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找准职责定位,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1至9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8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55人次,占67.1%;第二中形态处置14人次,占17.1%;第三种形态处置7人次,占8.5%;第四种形态处置6人次,占7.3%。

警示教育“勤浇树”。坚持思想教育为本,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精心编印《大姚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2000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分批次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留廉政感言、撰写廉政心得体会等措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抓早抓小“扶歪树”。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预防,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微杜渐。注重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用铁的纪律和规矩约束其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大力弘扬向上向善主旋律,发挥干部家属“廉内助”作用,推崇良好家风家训,让干部自觉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

动辄则咎“治病树”。对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对象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从严查处,绝不手软。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照五类标准认真处置,做到“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建立问题线索排查会议制度,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和问题线索处置动态“清零”。制定出台《大姚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谈话诫勉、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及早纠正。

严惩贪腐“拔烂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扶贫领域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私分、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瞄准“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紧盯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严肃查处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一律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尹久福  普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