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发布时间:2018-10-17 07:48:28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德宏州委、州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的理念,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体现从严从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德宏州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州委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给全州党员干部上了廉政党课。今年以来,州委共召开10次常委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开展“谁分管谁谈话”,全州共开展各类谈话50374件(次)。8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州纪委七届三次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开展州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87人(次);扎实开展责任制半年督查及年度考核工作,评定合格等次以上单位99个,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3个,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持续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加有力有效地遏增量、减存量。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22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78件,立案审查181件219人,结案1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1人。完成覆盖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形成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网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近1年处置的问题线索中,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划分,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237人、71人、75人、33人,各占57%、17.1%、18%、7.9%。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扣“六大纪律”,扎实开展了2轮巡察,共查找和发现问题376个,移交问题线素69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督查、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责,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坚决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努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新水平。修订完善了《德宏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五统五抓”学习规定》《德宏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德宏州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德宏州意识形态工作“四必开五必谈”制度》《德宏州委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等系列制度规定,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使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规范运行。

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挺纪亮剑,健全完善脱贫攻坚“五项机制”,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并把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紧盯“保护伞”问题不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厚植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截至目前,已发现并督促整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问题线索94个,立案审查10件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抓住关键环节,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州监察对象从1.6万人增至5.66万人,较改革前增加4.06万人,实现了监督全覆盖。建立《关于统筹指导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法》等7项制度,健全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体制机制;实行一案一总结一改进,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积极探索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共对15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国家公职人员9人非国家公职人员6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