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和省州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追逃追赃工作的安排部署,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打虎”“拍蝇”的同时,把“猎狐”工作落实落细,压实责任,强化震慑。
强化领导,高位推动。落实监察法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对追逃追赃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县追逃追赃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信息情报小组和抓捕小组,负责全县追逃追赃工作,用办案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战斗的精神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及时传导压力,把基础工作想在前面做在前面;采取切实有效的防逃措施,把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中。
细化任务,齐抓共管。在追逃追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小组,将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负责逃追赃日常工作事务和统筹协调工作;协调和督促做好全县外逃人员的立案、调查取证、边控、技侦等追逃追赃基础工作。信息情报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分管案件的领导任组长,负责信息情报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等具体工作。抓捕小组,由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领导任组长,负责实施外逃人员抓捕追逃的具体工作。完善纪检监察、公安、银行、通信多部门联动机制,挖掘、发现外逃人员线索,创新方式方法,运用综合手段,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精准出击,形成震慑。在县检察院移送材料的基础上,继续查清外逃人员涉嫌违纪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采取经常与其家属沟通联系等方式,了解掌握外逃人员信息。抓实向外逃人员家属成员宣传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工作,取得家属成员配合,做好外逃人员劝返工作。县纪委监察委在县检察院移送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继续查清外逃人员涉嫌贪污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及时妥善处理好政务处分事宜的同时,分工抓好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劝返、布控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抓捕准备工作,并对追逃追赃工作人员提出了工作纪律和要求,确保追逃追赃工作万无一失。(董晓燕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