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昭通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村居干部、重点行业人员及涉农基层站所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聚焦问题易发环节和多发领域,严管“微权力”,严查“微腐败”,严惩“微贪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畅通渠道,让监督无“微”不“至”。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出台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信访举报窗口管理,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同时,采取建账督办、对账销号等措施,细“治”入“微”维护群众利益。1至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251件,处置251件,了结86件,立案审查33件。
重心下移,将监督重点落到村组社。市纪委监委领导适时带队深入相关单位、乡镇站所、村居“两委”开展工作督查、专项检查,紧盯“微权力”,及时发现并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听汇报等方式,深入乡镇相关站所、村社乃至农户进行检查督查,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纪检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工作格局。
抓早抓小,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市县乡三级纪检干部适时深入乡镇、村居及相关站所,宣讲党纪法规,就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断深化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使其从思想上拒绝、从行为杜绝“微腐败”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了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惩基层“微腐败”强烈信号。1至9月,全市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7批次、85起、125人。
据统计,1至9月,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39起,处理相关人员187人。其中扶贫领域144人,集体“三资”管理领域4人,土地征收领域4人,惠农领域19人,其他领域17人。
“‘苍蝇’虽小,其害如‘虎’,因为它距离群众最近,极易引起群众反感,极易破坏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不下大力气整治‘蝇贪’‘微腐’,就难以稳民心、顺民意、护民利。”昭通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郭枫 虞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