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东县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对潜在性问题提醒谈话,早打招呼;对倾向性问题廉政谈话,防患未然;对轻微违纪问题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暴露出的问题函询谈话,背书警告,扎紧扎牢防腐治贪的“第一道篱笆”。截止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022人次,其中开展提醒谈话2800人次、廉政谈话430人次、工作推动不力诫勉谈话788人次、谈话函询4人。
提醒谈话,早打招呼。以党政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村组干部和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人员为重点;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假日节点;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及惠民惠农资金管理发放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等,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落到实处。
廉政谈话,防患未然。出台《景东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班子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和联系部门主要领导,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约谈每半年一次。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根据掌握的情况,不定期对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约谈。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
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在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对相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令其在放更大错误之前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或不作为、乱作为的,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等形式,对反映出的问题,不避讳、不遮掩,帮助找准存在问题,以达到教育干部、警示激励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函询谈话,背书警告。对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纪问题,开展谈话函询。要求谈话函询对象要本着客观、实事求是和对个人、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不隐瞒、不推卸、按规定时间向纪委作出书面报告,谈话函询对象的相关领导还需要确认后背书签字,让谈话函询对象能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向组织表态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措施,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