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海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监察职能,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加大对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前三季度共处置问题线索69件,立案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
对全县问题线索、案件统一录入系统,建立工作台帐,强化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严格登记、呈批、移交等手续,严格落实线索处置集体排查制度。结合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加强对各环节所形成的审查调查文书以及重要调查措施的审批文书进行备案,着力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前三季度共受理、分办各类问题线索84件。
严格谈话函询、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工作时限,对照审查调查各阶段时限,及时督办催办,通过电话督办、实地督办、领导督办、下发督办通知书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明确办理责任,提高办理效率;对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及时反馈。严格依纪依法、审慎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前三季度,通海县监委依法共使用调查措施231次,其中留置1人。
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其职能优势,整合办案资源。前三季度,公检法机关共移送问题线索15件16人,办结11件12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8人。同时,坚持集中巡察为重点,开展重点项目巡察、专项巡察,持续增强震慑效应。巡察中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2件15人,办结10件13人,立案4件,做到优先办理、及时处置。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前三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9人,占比53.3%,同比上升512.5%;第二种形态处理28人,占比30.4%,同比上升33.3%;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占比6.5%,同比上升50%;第四种形态处理9人,占比9.8%,同比下降10%。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和省纪委监委“四项制度”等规定,签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将审查调查安全落实到岗到人;组织消防安全演练,让参加演练人员全面熟练掌握正确的灭火技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消防安全意识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办案“安全线”,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万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