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蒗县纪委监委办结了一起乡纪委不作为的不实信访件。反映人曾于2017年8月31日向永宁乡纪委反映所在纳哈村小组与永宁村委会海玉角村民小组村民和文祥签订的林权承包金至今未付问题,但永宁乡纪委未能及时给予办理存在不作为行为。经深入调查,永宁乡纪委就该村林权承包金问题按期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反馈村民,不存在乡纪委不作为问题,以失实了结处理。
“作为纪检人自己按章办事却被举报,觉得很委屈,压力也很大,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是非、还我清白,使我重拾自信,我一定倍加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关心关爱……”该乡纪委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制定出台了《宁蒗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担当履职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干事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各级干部提振担当作为的政治站位和精气神,撸起袖子加油干,迈开步子拼命追,团结一致向前赶,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的干部,我们坚持激浊扬清,保护干部声誉,为敢于担当、实干有为的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据悉,自监察体制改革完成以来,宁蒗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坚决向“为官不为”亮剑,不断强化“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保护和支持遵规守纪、敢想敢干、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通过澄清不实信访问题,及时向被举报人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结果,还清白者以清白,既有效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干事创业,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通过对线索核实中发现其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约谈等方式,以达到教育提醒保护目的,做到为担当者主动担当。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县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失实了结案件16件次,为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杨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