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区监委成立以来首例留置案件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18-10-10 07:48:53   来源:玉溪市纪委

“现在开庭……”伴随法槌声响起,红塔区监委成立以来的首例留置案件郭某某涉嫌贪污案在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现场庄严肃穆,座无虚席。

据了解,3月15日,红塔区纪委监委对郭某某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3月17日,红塔区监委报玉溪市监委批准,对郭某某采取留置措施;4月26日,郭某某因涉嫌贪污罪移送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0日检察院向红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调查过程中,红塔区监委严格规范调查措施和各种文书的审批环节,有效运用了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扣押、留置等调查措施收集、固定证据。为确保纪与法的有效衔接、法与法的无缝对接,该区监委及时函请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充分交流案情,从证据标准、取证程序、起诉案件证据的要求、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安排案件审理部门人员提前介入审理,对调查中的每一个程序、标准、流程、细节和调查措施的使用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条款的适用是否准确等进行认真核实;案件进入公诉环节后,区监委加强与公诉机关交流,进一步完善补充证据,确保案件质量;案件进入审判机关后,区监委继续跟进,掌握审理动态,利用庭审的普法教育功能,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及全区社区(村)干部共150人旁听了庭审现场,力争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

“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目睹贪腐者走向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制裁,心灵受到强烈震慑,现场庭审的案例很有教育意义,让我们更加敬畏党纪国法,克服侥幸心理,警钟长鸣,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一名旁听社区干部感慨道。

“这是一次难得的观摩学习过程,庭审直观展现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特点,有助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参加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如是说。

“今天的庭审现场就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战现场,同时也是一堂以案释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课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红塔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赵丽君  韩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