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强化农村基层村组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实现清集体“家底”,亮干部“箱底”,明群众“心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规范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印发《文山市村务公开工作报备审查制度(试行)》,制定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选取两个乡镇作为贯彻落实制度试点单位,从制度、表册、台账、监督检查方式等进行调整和优化,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和流程,分批次对村组干部进行培训,为村组干部提供工作遵循。督促乡镇纪委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报备制度,将工作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权力运行民主、公开、透明。
拓宽村务公开内容,把脱贫攻坚政策、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扶贫项目实施、危房改造、涉农惠农政策等作为村务公开的必公开内容。对薄弱村进行督导帮扶,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全市139个村委会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了梳理归档,建立村务公开报备审查台账及村小组村务公开台账。截至目前,17个乡镇(街道)共建立公开栏1224块,台帐916个。
丰富村务公开形式,力求灵活多样,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的不同,多形式进行公开。对相对固定的事项,便于群众知晓的,以会议、公开栏、黑板报的形式进行公开。对需要群众尽快了解的方针政策、重大事项等,采取专题会议、“明白纸”等方式予以随时公开。每季度对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活动进行走访,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分析村务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反映诉求并及时进行解决。
强化村务公开督查,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加大检查督导力度,采取听、看、访、谈等形式,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规范、全面,公开范围是否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审查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在公开过程中实时进行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责令改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下达《督办通知书》,保证村务公开制度的全面落实。对乡村干部坐收坐支或办事不公开、不透明、不公正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真正把乡镇村组一级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