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陇川县纪委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持续正风肃纪、惩贪治腐,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压实责任,抓牢问题,拧紧管党治党“螺丝钉”。提请县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12次、纪律审查工作3次,出台7项管党治党制度,完成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登记表19份。对标对表州委巡察组巡察陇川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移交的问题线索,用好巡察成果。对2017年度2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13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对新提拔乡科级干部进行2次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测试。
保持高压,严肃执纪,用好监督检查“显微镜”。严格按照省纪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42件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件,立案20件,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互移送问题线索16件。督查发现问题10个,通报11人,问责11人。对68个村委会、4个社区2017年度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4个。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决惩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腐败问题。
强化建设,严管厚爱,锻造监督执纪“生力军”。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全县监察对象由原来的1464人增加到7933人;持续抓好全员学习和全员写作制度,组织参加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培训班,干部“三项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干部提出“三严禁四要求”的规定。截至目前,共抽查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纪律情况8次,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1件,问责1人。(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