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绥江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协作配合,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切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始终把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迅速传达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对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绥江县纪委监察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和线索归口受理分办机制,严格落实各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深入推进。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腐败问题线索与黑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突出惩治重点,强化线索管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排查制度,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始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瞄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同时加强涉黑涉恶线索的管理,主动与政法机关对接沟通,及时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着力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该县公安机关已打掉涉黑违法犯罪团伙1个。经排查,暂未发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