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沾益区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关口前移,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建立分级分层谈话机制,明确各级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廉政谈话。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了谈话函询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等,明确谈话函询对象的书面检查和情况说明需要按照层级进行审批。区纪委监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适时对改正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各级党组织将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情况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作为考核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倒逼形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
突出审查调查重点,在分类处置上下功夫,综合考虑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及时间节点、违纪事实和性质、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自身情况等因素作出处理。同时,强化纪法衔接,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互通线索、共享信息,对极少数违纪违法行为施以重拳,切实净化政治生态。
1至9月,全区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7人次,占56.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2人次,占34.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5.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3.4%。(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