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县区监委成立以来,全面提升监督执纪监察能力素质,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一手抓监督第一职责、一手抓正风肃纪反腐,依纪依规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市、县区监委共对12人采取留置措施。
建立完善机关运转新的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研究制定了《丽江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丽江市纪委常委会丽江市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丽江市纪委丽江市监察委员会公文行文办法(试行)》《丽江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丽江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丽江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丽江市纪委市监察委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方案》等10余项制度。
同时,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度,细化12项调查措施的内涵和使用程序,梳理编制8张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统一100余份常用文书模板,确保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狠抓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全市办案人员,针对“12+3项调查措施的具体实践运用”开展专题培训;围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宣传教育、党风政风等业务,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培训1200余人次,不断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
按照“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要求,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各级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中聚焦“七个有之”问题、聚焦关键少数、聚焦民生领域,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80件,同比增长18.23%;处置问题线索418件,同比增长17.42%;立案审查204件251人,同比增长5.15%、4.14%(其中县处级15件15人,乡科级63件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8人,同比增长34.84%;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0件,增长42.8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增长27.27%。
同时,各级监委切实加大对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立案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16件19人,市、县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12人。华坪林业局原局长邵仁和、县林业局原局长杨树忱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巨额损失,严重违反纪律,涉嫌犯罪,市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并开除其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交警支队队长李建林,因严重违纪涉嫌犯罪,市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狠抓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开展全市案件质量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组织开展涉案款物“动态清零”、办案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应急演练等,推进留置点改造升级,强化执纪审查调查安全措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没有出现较大的安全隐患。(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