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生态环境,为临沧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法治使命和历史使命,必须认真落实党纪党规、宪法法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优势,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违纪者受到党纪处分,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补齐监督短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抓住“关键少数”、抓住领导班子、抓住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严要求、严管理、严监督、严执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今年1至8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566人次,给予党纪处分217人,政务处分59人,采用留置措施11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党纪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引导全市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知纪明规、心存敬畏,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约束的环境下生活工作,使党纪法规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依纪依法行使权利,在发展改革中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