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审议通过后,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在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了学习热潮,真正把《条例》学深、学实、学细,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州纪委宣传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进行转载,及时传达到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并引发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关注热议。
“《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州纪委监委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表示。
“要着力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真正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考核评价党建工作的试金石。”景洪市纪委监委的同志表示。
勐腊县磨憨镇纪委书记在学习《条例》后说道:“《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导向突出,充满了现实针对性,下一步将督促全镇各基层党组织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党的建设永远在路上,大家纷纷表示,《条例》的审议完善,生动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唐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