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党员干部中的“关键少数”,从严从实整肃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严肃问责“不作为慢作为”和失责失职党员干部,进一步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积极营造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勤于干事的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丽江市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丽江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推动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风教育培训,今年以来有针对性地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等方面培训班32,培训党员干部4000余名,全面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严明纪律规矩,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纪律建设的十项规定》,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组织纪律案件3件3人。注重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制定《丽江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综合分析研判办法》,全面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切实防止“带病提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要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审批办理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有序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检查工作,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144人。
结合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巡察等工作,对517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486人次。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向基层延伸,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2件、7个党组织、29名领导干部。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重点工作,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问责7个单位、216人。
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个,处分15人,问责1人。编印《丽江市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履职不力典型案例》,党内通报37个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