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县纪委、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加强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为本部门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为专项整治的主责部门,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
同时,明确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公务员个人填报的个人数据进行对比,并督促清理整改;由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逐一核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此外,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把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的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专项治理成果运用。
“各级要认真传达专项整治精神,原原本本、原汁原味传达至每一位干部职工,做到讲明政策底线、划出政策红线,不断增强纪律和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公务员规范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文艳)